交管新规定:同一位置违停一天只贴一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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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色的温馨提示今后将取消,以后会直接贴黄色违法告知书。”昨日,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谢永强表示,此前同一辆车在同一地点违停每隔两小时,交警便可重复贴单,今后这个期限将延长至一天。也就是说,今后同一个地方同辆汽车违停,24小时内只会贴一次违停告知书。粉红色温馨提示 不贴了
以前,车辆违停,交警会先在车上贴粉红色的温馨提示,提醒车主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谢永强说,以后,交警部门将不再贴温馨提示,而统一改成黄色的交通违法告知书。交通违法告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只有交警才可以贴,交通协管员不能代劳。违法告知书上除注明交通违法的事实、时间、地点外,还将写明交警的警号和所属的交警大队。
若交警未按规定填写告知书内容,未按规范贴单,或者让交通协管员前去拍照贴单,交警支队将予以处罚。交警支队鼓励市民举报,举报电话:28018022、28018020。
违停车主在现场 照样罚
昨日上午,谢永强一行到后城旅游文化街调研,发现该街两个停车场共有140多个车位,停车场内却有一半以上的停车位未停车辆;而与此相对照的是,该街的违停现象比比皆是,有的违停车就停在停车场的门口。调研组还发现,不少司机在交警到现场拍照时,坐在店面里泡茶,待交警要贴单时,才跑出来说他人在,阻止交警贴单;部分司机看到交警在其店面门口拍照,将车开走,绕一圈,待交警走开,又开回店面门口,继续违停;还有部分车主故意将车牌卸下,让交警无法拍照取证。
交警表示,此前,若司机在现场,交警一般会劝离,不会实施处罚,但因为有的司机存在上述情况,浪费了大量执法资源。今后就算司机在现场,交警将同样予以处罚,除非司机就在驾驶座位上。针对有的司机故意将车牌卸下逃避处罚的情况,“以后,我们将强行拖车”。
据泉州市交警支队介绍,从4月份开始,交警支队在中心市区集中查处违停现象。目前,有92824辆次的车辆因为违停被贴单,违停现象有所减少。还有部分市民反映称,店面附近和背街小巷内有空位,建议规划停车位。对此,交警表示,部分背街小巷比较窄,且作为消防通道,不宜再设停车位。此外,根据市政府规划,源和堂和龙头山油厂将建停车场。“尽管如此,不能保证所有的车辆都有停车位,希望大家能理解。”谢永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