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驾校网www.0595jx.com讯】使用多年的车辆按新车购置价购买车损险,车辆全损或者被盗时按实际价格赔付,这种“高买低赔”的行为被央视当做“霸王条款”受到关注。迫于舆论压力,中国保监会在3月2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将于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但小编发现,在车险理赔中,“高买”并非总是“低赔”,不过这种投保方式在车辆全部损坏或者被盗时无法保障车主利益,可以通过增加部分条款来令它更加人性化。
针对媒体所报道的车险“高保低赔”行为,中国保监会近日组织专家对此进行讨论,与会的专家认为所谓的“高保”,其实是“足额投保”。目前保险业较多选用新车购置价,而不是车辆实际价格来确定车损险保额的主要原因是,如果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无论车辆的使用年限多长,在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都会使用全新的配件进行修复,这一点符合大多数车主对车辆维修的期望。因此,选用按照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的方式,可以确保足额赔付。人保财险以及太保财险、平保财险等多个保险公司内部人士都赞成这个说法。这三家保险公司均提到,除能够保证维修质量外,车行也没有太多的旧配件供事故车更换,因此车损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现实操作性更强。“如果车辆在投保期间被盗或者是全部损坏,那么车主得到的赔付金额就少于车损投保金额,但从过往的案例来看,这类案件占比不到1%,所以”车辆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原则适合大部分车损案件。”太保财险一位陈姓销售经理在采访中如此分析。但“高保低赔”现象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车友热烈讨论,说明这种投保原则确实损害部分车主的利益、存在需要修正的地方。据业内人士分析,保监会9月份之前将会出台方案,对“按责赔付”、“高保低赔”等车险投保原则进行更加细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