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托车11次交通违法 | |||
被罚款1350元并扣2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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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日报讯3月4日上午9时许,“闽C/XY77×”的摩托车途经八七路工商银行红绿灯路口时,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和故意遮挡车牌号,被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交警现场查获。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去年内竟有11次交通违法行为被石狮交警的电子警察拍摄并依法锁定。按有关规定,车主黄某被依法处以1350元的罚款,并被记26分。
“我的车经常借给别人骑,不料竟然会存在这么多的违章。”面对如此多的交通违法记录,车主黄某欲哭无泪。对此,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去年交警部门共使用非现场执法手段抓拍交通违法165630起,占总纠违数的68.23%%。而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不少交通违法行为人纷纷在自己的车牌上下“工夫”,套牌、假牌、遮挡车牌、甚至不按规定安装车牌等交通违法现象也逐渐增多。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号的将给予罚款200元并记6分。对于那些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牌号,企图逃避交通监控,严重干扰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执勤交警将加大力度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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