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管理规定实施一周
不打表和拒载仍是投诉热点
本报讯(记者黄连茂)《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实施一周。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局等方面了解到,一周以来出租车投诉总量已有明显下降,出租车车容车貌已有明显改观,但不打表和短途拒载仍是投诉热点。
《规定》对车容车貌提出了较严格的要求。为此,出租车行业掀起了一场“整容热”。市出租车协会秘书长苏先生告诉记者,协会专门召开会议,还组织培训班,对车容车貌提出了具体的“整容”要求。很多出租车企业都拨出专门补贴,对车辆重新喷漆翻新。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主管部门将自明日起,从市直出租汽车公司开始,对车容车貌做到“每车必查”,杜绝车容不整的车上路。
遵循《规定》操作的结果就是满意率上升投诉件下降。“今天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件投诉。”昨日下午4时许,市交通局服务大厅内的投诉热线值班人员告诉记者,当天乘客曾先生要打的从工人文化宫到市图书馆,但司机竟然不知市图书馆在何处,硬是把乘客拉到了中山公园内的图书城,不打表却要求乘客付10元车费。值班人员说,从4月1日到7日,共接到关于出租车的投诉24件。今年清明节是“小长假”,按理应有一个投诉高峰期,但值班记录显示,清明节当天,仅有1起投诉。而在3月份,出租车的投诉件达124件。
根据投诉情况分析,不打表或短途拒载仍是投诉热点。交通服务大厅值班人员分析,在车站、医院等人流量大的地带,往往是出租车不打表或者短途拒载的集中地带。有关人员提醒乘客,根据4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的《规定》,在五种情况下,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五种情况包括: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不给当次收费票据的;车辆在起步价里程内发生故障或事故,无法继续营运的;未经乘客同意而承载其他乘客的;不按规定使用空调的。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