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停车收费实行新标准●追踪
超时取车不习惯给钱
□东南早报记者谢伟端实习生刘丽丽
泉州市区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已于12日正式执行,新标准采用计时收费。但是记者了解到,目前停车计时收费很难,大多数停车管理员仍然是按次数收费,就算是车主停车超时,也难以追加停车费用。
超时取车不习惯给钱
按照新标准,市区内停车将实行按时收费原则。比如说两轮、三轮摩托车的收费标准是1元/2小时,但是如果在主干道停车每超过1小时就要加收1元,而非主干道每超过1小时也要加收0.5元。至于小型客货车的标准是3元/1小时,但是在主干道每超过半小时就加收2元,非主干道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
蔡女士是市区泉秀街阳光巴黎附近临时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她说,在实际收费中她们很难按照新标准向超过时间的车主加收费用。有的小轿车一停就是一个上午,但是车主也只给3元,车主仍习惯认为既然停车时给过钱了,取车就不用再多给。她也曾在车主超时后,向车主提出多交钱,但遭到拒绝。
丰泽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史小姐证实了收费管理员的说法。她说,尽管有明文规定,停车要收费,超时要多交钱。但是,有很多车主停车不给钱;而几乎所有车主超时后也不会再多支付钱。这些车主很多是停车午休或直接停了一整天。
采用“咪表”计时计费
对此,泉州市质监局建议停车场管理方使用经过检定的“咪表”。
泉州市质监局计量所副所长吴家平说,实行计时收费,费用就与时间直接挂钩,如果收费管理员使用不合格的计时装置,那造成的误差将是相当大的。
由于计时装置用于贸易结算,所以结算过程中的时间标准就应当使用由第三方认定为合格的计时器。目前,在国外以及厦门等地,都是使用一种俗称咪表(电子计时器收费装置)的计时装置,车主的停车时间完全由该装置来计算,甚至停车费也由该仪器计算显示出来,车场管理人员也只能按此收费。
吴家平认为,泉州也可以引进咪表,并在首检合格后再投入使用,以免引起纠纷和事后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