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从源头上根治驾照考取过程中的“过关保险费”商业贿赂行为,笔者建议,首先必须严惩驾照考试中收取保险费的考官。
连日来,有关我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考驾照过程中收取“过关保险费”这种商业贿赂行为的情况,不断在媒体上得到披露。从报道的情况来看,我们只看到了有关部门曾调查出“有一驾校的教练员以所谓考官收受当事人‘过关保险费’为由索取款项”的案例。当然,我们也毫不怀疑该教练员最终被严肃处理了。可仔细地想想,这个案例给人的感觉好像是收取“过关保险费”的都是那些教练员自己的行为,根本不关那些考官的事情。
俗语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试想一下,如果仅是教练员骗取了学员的“过关保险费”,那他怎么能保证交钱者一定能过关呢?再退一步来说,如果仅是“黑中介”和教练员合谋收了钱,不关考官的事情,那交钱者又怎能在不熟练的情况下得到考官的照顾而过关呢?笔者认为,如果没有一些黑了心肠的考官的参与,单靠那些教练员或者黑中介,那些不熟练的学员是不可能靠交“过关保险费”而考试合格的,收取“过关保险费”这种商业贿赂行为也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
目前,有关部门能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着实令我们感到高兴,也希望此次打击能猛烈些、更猛烈些,好让这种现象能就此根绝,不再让那些黑心的考试员、教练员等来为难我等普通市民。可是,仅仅靠抓了几个教练员就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吗?答案是否定的!教练员被抓了,不能在这家驾校工作,可以去别的驾校;不能在江门的驾校工作,可以去中山、佛山的驾校工作,但如果严惩了考官,那就不一样了,仅将他的公职开除这一项,就能让那些考官、教练员和黑中介看到政府部门的决心。这样以来,从源头上根治收取“过关保险费”这种商业贿赂行为也就指日可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