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华健 实习生 陈建辉
本报讯 石狮宝盖的蔡先生前往交警办证窗口,要为自己新买的一辆摩托挂牌。让他惊讶的是,在自己名下,先前已挂了两辆摩托车牌。“以前我挂牌过一辆,但为何多出一辆,是谁用我的名义挂的牌,我也感觉莫名其妙。”蔡先生在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时,这样说。
昨日下午4时,在石狮交警大队车管所,蔡先生向交警部门申请查询。多出的这辆摩托,经警方告知,车牌号为:闽C8P6××,车型:J425T—3A,挂牌日期为2003年5月29日。
蔡先生说,这辆车绝不是他自己的,家人也没有再挂过牌,身一份一证也未曾借给朋友挂牌。他说,自己现用第二代身一份一证,拿证日期为2005年。因此,这辆车是用他的第一代身一份一证挂的牌。蔡先生想起,他的一代证曾丢失过。
对此,交警大队车管所一名民警分析,以前,当事人只要持本地身一份一证就可挂牌,但现在要人、证进行核对,当事人签名后,才能办理挂牌业务。从时间上看,一种可能是蔡先生的家人或朋友,使用他的身一份一证挂牌;另一种可能是,蔡先生的身一份一证丢失后,捡到者持它挂牌,不然会只挂一辆摩托车牌。
挂在蔡先生名下的摩托车是谁在使用?蔡先生根据档案上所留电话号码拨过去,但对方未接电话。
目前,石狮交警大队车管所已根据蔡先生的申请,锁定了这辆摩托的年审、处理违章和过户等业务。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