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征集意见,车辆滥用远光的问题再次被提及。市民建议,交警应该严查滥用远光灯。
家住刺桐路的王女士说,市区机动车夜间行驶时,经常开远光灯,影响交通安全,虽然交警此前也有进行过整治,但是这个现象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
王小姐说她是新手,有好几次从泉州自驾车到安溪。一路上,只要在交会车时,经常被对向来车的远光灯照射到,每当这时,她总是手忙脚乱。这时,她能做的就是踩刹车,尽量保持低速行驶,以备在遇到紧急状况时,能将车停下。
王小姐建议,解决开远光灯的问题,应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媒体分析案例,让市民认识危害性,提高遵守有关规定的自觉性。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将这件事情管起来,加大执法力度,持之以恒,杜绝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据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滥用远光灯一般是三种原因:一是素质问题,有的司机为了方便自己,不顾及别人;二是坏习惯,很多司机懒得切换灯,车发动时,是什么灯,就用什么灯,不切换;三是以前驾考时,并没有考使用灯光的项目,很多司机根本就不懂。由远光灯引发的事故非常多,有的是双方司机因为被对方的远光灯射到眼睛,导致目眩,车辆相撞;有的是一方的司机因为目眩,形成视觉盲区,撞到了行人、非机动车等第三方的交通参与者;有的是一方司机因为目眩,自己翻车了。
交警表示,要采取多项措施综合治理滥用远光灯的问题。首先,在车辆年检时,社会化检测站应当检查车辆使用的灯光是否合格,如果司机自己安装了不合格的灯光,特别是不合格氙光灯,就要认定为不合格。其次,在学员进行驾考时,应当进行交通意识和道德教育。目前,在驾考的理论考试中,已有此类考题。而在实际路考中,大客车、大货车要全部参加夜间考试,小车有20%要参加夜间考试,夜间考试的内容包括如何打近光灯、远光灯,如何交会车等。最后,路面交警加大查处力度,“我们如果发现有车辆滥用远光灯,就会拦下处罚。”目前的处罚标准是警告或罚100元,记1分。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