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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路考要交200元红包?

2007/12/1 来源:泉州驾校网 访问数:30832 我要评论(0)

【泉州驾校网学车常见问题解答】

泉州路考听说要交200元红包,是真的吗?几乎70%以上的学车网友来电咨询本站客服人员都会提出“红包”问题?

200元红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很多老学员向本站反应:在考实际路面的时候(泉州实际路面有人工评判),教练都有向他们索取了“公关费”,200-400不等,而且教练要求不能对外公布,并解释这红包由有驾校或者他自己给考官的,并承诺只要交了公关费,开得再烂也能通过。为此,驾校网记者也进行暗地调查,虽然无法判断对这公关费究竟是教练或驾校所得还是真正的落实到考官手中呢?但是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点经验:

(1)    假如 “公关费”到教练或驾校手中,那么他们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方法谋取学员的利益,这种状况其实你是否交纳200元,驾校和教练都无权干涉您是否能通过考试,关键在于您自己的技术、临场表现及考官是否合理评判,所以您交了钱也是冤枉。

(2)    假如“公关费”真的通过某种途径到了考官手中,由此您顺利的通过路考试,这种情况你的教练肯定是靠揩油来谋取利润,即使你的车技再差也能通过,所以你练车的时间就变的很少了。学车对每一位朋友来说人生就一次,虽然是小小的200元钱,往往会造就出一个马路杀手吧,害人又害己。那怕补考一次费用也就50元,第三、四。。。次补考30元的补考费?何必呢?

泉州驾校网建议您的对策:

(1)在学车报名的时候建议您直接和您的教练说清楚红包问题,持坚持态度,那么他肯定会好好教您,一次顺利通过了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财富。

(2)最好选择驾校报名(且是自己请教练教的驾校),目前泉州私人挂靠教练占据绝大多少,很多私人教练不顾一切的向学员诈骗费用,并且想方设法的揩油。

(3)您可以通过本站报名,本站的驾校会员已经过我们严格审核,并且通过2008年度网友投票得出的诚信驾校,通过本站在线报名的学员,本站要求驾校方开具正式发票,具有法律保障(报名咨询电话:400-6616-800)

本站呼吁: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对 “公关费”出此管理对策,使驾陪市场更良性化的发展。如您在学车过程中经历过上述现象,请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8018022、88018122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     86753010

-------------------------------------------------------------------------

附:

《泉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规定》
根据公安部第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公安部有关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规定,严肃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体现驾驶人考试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驾驶人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确实保障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考试员考试工作纪律规定
   
(一)   考试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安部《泉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同时取消考试员资格,按支队有关规定重新调整工作岗位。
    1
、 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发机动车驾驶证的。
    2
、 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的。
    3
、 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的。
    4
、 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的。
    5
、 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的。
    6
、 其它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
   
(二)   考试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中止考试员资格,按支队有关规定重新调整工作岗位。
    1
、 不按规定当场签署意见并公布考试成绩的;
    2
、 刁难、训斥考生的;
    3
、 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二、驾驶人培训机构纪律规定
   
驾驶人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的,支队将暂停受理该培训机构驾驶人所有科目为期三个月考试预约业务,同时建议交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停业整顿。
    1
、 利用学员考试机会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以外的所谓“攻关费”等其他费用的;
    2
、 发现本机构教练员违规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予制止且没有对教练员进行严肃处理的;
    3
、 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教练员纪律规定
   
教练员有下列行为的,支队将其列入黑名单信息库,取消其招收学员的资格,同时建议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其教练员资格。
    1
、 学员考试时,向学员收取物价部门核准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其它费用”)的;
    2
、 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学员纪律规定
   
学员有下列行为的,支队将按照规定取消考试的各科目成绩。
    1
、 在考试中向考试员行贿的;或主动通过培训机构、教练员交纳其它费用的;
    2
、 隐瞒或包庇培训机构、教练员向其收取其它费用的;
    3
、 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
   
五、其它
   
举报人主动举报培训机构、教练员索取其它费用的,支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守秘密。
    1
、 凡提供有效证据,举报培训机构、教练员向学员收取其它费用的,支队将负责追回被收取的其它费用并全部退还给学员。同时,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2
、 举报人为培训机构或者学员的,在按上述规定奖励的同时,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优先安排考试。学员已经考试合格的,考试成绩依然有效。
    3
、 举报电话: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8018022、88018122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
     867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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