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考试行贿成绩被取消
14名驾考学员在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中贿考。公安厅交警总队驾驶员考试中心昨日通报,这14名驾考学员的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取消,重新考试。
9月10日,永州市祁阳湘语驾校学员贺某在衡阳考场进行科目二场内考试时用400元贿考;9月11日,郴州市常发驾校学员陈某在郴州考场进行科目三考试时用200元贿考;9月12日,郴州市五岭驾校学员李某在郴州考场进行科目三考试时用200元贿考;9月14日,衡阳市祁东长达驾校学员肖某、管某、刘某3人在衡阳考场进行科目二场内考试时分别用400元、1200元、500元贿考;9月24日株洲市醴陵飞鹰驾校学员叶某、黄某等8人在衡阳考场进行科目二场内考试时用4000元和6包高档香烟贿考。9月21日,湘潭市新城驾校负责人曾某以“了难”的名义收学员李某2000元。
省交警总队决定取消上述14名学员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对这些学员的教练员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建议交通部门对湘潭市新城驾校作出限期整改决定。 (来源:红网 编辑:y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