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公交警通〔2007〕013号
为配合泉州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泉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对中心市区顺济新桥以北路段进行交通组织方案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土地后路进出江滨北路与土地后路交叉口的机动车辆,实行右进右出的管理措施,禁止机动车辆左转弯;
二、堤后路自土地后路口至义全街路口段,实行由东往西单向通行的管理措施;
三、义全街延伸段(堤后路口至江滨北路路口段),实行由北往南单向通行的管理措施;
四、江滨北路自义全街延伸段路口至土地后路口段,实行由西往东单向通行的管理措施;
五、自土地后旱闸往省道307线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辆,由堤后路左转进入义全街延伸段→江滨北路→临漳门通行;
六、自土地后路往顺济新桥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辆,由堤后路左转进入义全街延伸段→江滨北路→土地后旱闸通行;
七、自江滨北路往市区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辆,由义全街延伸段交叉口中间隔离带开口处向左变更车道驶入江滨北路北侧段,左转进入堤后路行驶,经义全街进入市区;
八、请过往车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的指示行驶。
九、本通告自2007年12月20日0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顺济新桥北区单行道改造平面图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