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撞了一小孩,司机赶紧报警,交警还没到,未受伤小孩走了。交警扣车4天,司机共损失2000多元。司机希望,这样的处理程序可否简化,而交警表示,出于保护被撞者权益需要,扣车很必要。
707路公交车(鄂A49536)司机彭德永反映,8日上午10:30,他驾车在五里新村站时,擦了一小孩,小孩没受伤,出于负责,还是报了警。正准备送孩子去医院,谁知小孩起身就跑了。交警赶到后,将彭带到汉阳交通大队接受调查处理,车按要求停到指定停车场,一停就是4天。
707车队负责人叶胜介绍,依全月考核,该车日均客票收入490元,加上每日40元停车费,损失2000多元。4年来,该车队大小擦撞上百次,扣车的情况时有发生。希望交警能体谅司机的难处,简化程序。
对此,汉阳交通大队事故处理窗口朱姓值班民警表示,虽受害方已离开现场,但原因不详,他们已出警并赶到现场,依程序,应核实情况,让双方提供相关交通事故证据,如受害方10日内不与肇事方联系或到大队接受调查,就视为放弃权利,肇事车辆才能被无条件释放。
如果要尽快取车,可进行车辆相关技术鉴定,证明车辆没撞人,可提前取车。“一般一周内可拿出处理结果,快的也得三天。”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文涛称,交警处理符合相关程序规定,确为维护被撞者权益。若出于减少司机损失的角度考虑,交警可先放行并留下司机的身一份一证、单位和联系方式,若司机单位有相关人员到场,还可作担保,增加联系司机渠道,可防止逃逸等情况。(来源:中国交通事故 编辑:y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