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上周,国家公安部公布“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举措”,其中有七项涉及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业务,新举措于
延伸服务窗口,在二手车交易市场派驻车管民警,服务二手车转入
便民指数:★★★★
公安部16项措施正式实施前,车管处便推出了专门针对二手车转入业务的服务举措,派驻民警,满足外地二手车转入我市的业务需求。办事群众在提交合格车辆手续后,只需在约定时间前来验车、选号,不出3个工作日即可挂上厦门本地牌照。同时该窗口还提供被盗抢、违法记录、车辆使用年限等信息的查询。
民警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便民指数:★★★★
通过向大型企业派驻民警,实行“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如:常年为市区、海沧、同安公交公司、特运、市运等客运企业上门办理车辆春检深入金龙公司等企业,指导安装车辆检测设备,调试仪器,并现场为合格车辆发放临时号牌,支持企业的发展。此外,车管处每年还派出警力前往鼓浪屿为环卫、消防等车辆办理年检,确保岛上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驾考启用科目二电子考试系统,考试更加客观公正
便民指数:★★★★★
“驾驶人科目二项目考试使用电子路考系统”是创建一等车管所的必备条件之一。该系统于
设置“自助查询考试信息”系统,学员可自主安排考试时间
便民指数:★★★★★
为有效解决学员现场候考时间长的问题,驾管处成功将互联网高效、便捷的特点与驾驶人考试工作有机结合,与公安交警网站联合推出“自助查询考试信息”的新举措。该项便民措施于2008年6月份起实行至今效果良好。学员可在考试前一天16:00后登陆厦门市公安交通信息网(www.xmjj.gov.cn),进入信息查询窗口,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到次日考试的时间、地点等。此举可避免学员在考场等候时间过长,而上述科目的考试顺序也均是由电脑随机分配而成,更加凸显便民、公正、透明的考试原则。
改革驾考新训业务,驾考预约社会化
便民指数:★★★★★
近年来我市“学车热”高温不减,为缓解新训业务所导致的窗口服务压力,驾管处将新训驾驶人的信息采集、考试预约等工作推行社会化。即:新训驾驶人的照相、体检、考试预约等相关业务均可由驾校自行办理,民警进行网上审核。为确保该措施顺利实施,驾管处提前为全市驾校安装了驾驶人培训管理系统,并对全体驾校经办人进行了该系统的操作培训。此举不仅改善了办证窗口的拥挤现状,有效提高了窗口办事效率,也极大的便利了广大学员,节省了驾校的运营成本,受到学员和驾校的一致好评。
驾驶人体检、照相自由选择
便民指数:★★★★★
为更远地延伸便民服务触角,驾管处根据公安部91号令规定,不断拓宽驾驶人体检及照相业务办理渠道。市民可登陆厦门市公安交通信息网(www.xmjj.gov.cn)下载《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格,即可到我市任何一所县级以上或者部队团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而补证、转入等所需照片只要符合规定标准即可由申请人自行提供。同时,驾管处也允许多家医疗机构或照相机构在办证大厅旁设立服务点,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配套服务,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开设“服务台商绿色窗口”,情暖台胞心
便民指数:★★★★
驾管处自1998年起坚持为我市台商协会开展周末“一条龙”换证服务,至今该业务量已有六千余人。同时,对单独办理业
务的台商也陆续推出便民举措,专门在办证大厅开设了“服务台商绿色窗口”,台商可直接到该窗口办理业务,同时安排专人受理、当场考试,如及格可当天拿证,此举为台商节省了大量时间,深受台商的好评。
驾考启用指纹采集系统,杜绝替考现象
便民指数:★★★
驾管处于2008年底开始陆续为全市39家驾校安装了“指纹采集系统”,以便在学员培训报名时,即可将学员个人的基本信息与大拇指指纹一同采集输入电脑,当学员参加考试前必须先通过指纹验证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考试。该套“指纹识别系统”于
设立同安车管服务站,为多点分散的车管业务受理模式积累了试行经验
便民指数:★★★
六年前,为贯彻公安部交管局17项便民利民措施,车管处在同安机动车安全检测站设立了车管业务受理站,以满足郊线群众办理车辆牌证业务需求,颇受欢迎。但其间由于岗位设置、人手不足、系统联网等原因两度暂停,受到了人大、政协的广泛关注。今年4月1日车管处克服重重困难,经多方协调解决,正式恢复了同安车管站的业务受理。目前同安站可受理新车注册、补换牌证等业务。今后拟将业务下放至县级车管部门办理。
实现网上自编自选号牌号码
便民指数:★★★★★
早在六年前,车管处就曾首创机动车网上报牌系统。该系统连接汽车销售单位和车管系统,销售单位登录厦门车管网,完成网上自助申请、实时快速审批、选号、打印相关书件等环节,再前往车管办证大厅交验车辆、资料书件,领取牌证,实现了当时条件下最大限度的窗口延伸。后来,因车管系统升级改版等原因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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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交管服务措施七月实施
日前,国家公安部公布,以下十项交通管理服务群众的举措将于
一、实行车辆管理所“一窗式”综合服务,所有业务受理窗口均可以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二、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向车辆管理所传输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信息,群众不必再到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三、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选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预约驾驶人考试、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备案变更登记信息或者查询交通违法信息等。
四、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换证、补证,以及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由地(市)车辆管理所下放到县(市)车辆管理所。具备条件的交警中队可以受理或者办理部分业务。
五、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和其他具备条件的设区市的商业中心、社区、大型企业等场所或单位,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以及代办或者受理、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补证、换证、身体条件证明提交、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业务。
六、试行在下乡汽车摩托车销售点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委托车辆销售单位代办牌证。
七、定期组织民警下乡,为农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
八、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和其他具备条件的设区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对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快速理赔。
九、在具备条件的设区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交通事故法庭,方便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救济。
十、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自行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