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阳某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轮摩托车与停在路旁的手扶拖拉机相撞事故法院审理后判决。
近日,海阳某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轮摩托车与停在路旁的手扶拖拉机相撞事故,海阳法院审结了此案,以被告张某未开双闪、原告应尽到主要注意义务为由,判决两当事人三七分责。
案件的起因是这样的:海阳姜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载妻黄某行至二十里店离姜家庄500米处时,与张某驾驶的停在路边且装满桑条的手扶拖拉机相撞,姜某及妻子受伤,花去各种费用4万余元。事故发生后,交警下达责任认定书,无法确定责任,并载明路状况良好,没有障碍物。姜某向张某索要损失费,但张某称与自己无关,姜某遂将张某诉上了法院, 要求全额赔偿。
庭审中,姜某称由于天黑,没能注意与被告张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相撞,导致其本人和妻子黄某受伤。被告张某虽否认与其发生交通事故,但双方均认可证人胡某的证言。胡某受雇于张某为其砍桑条,胡某证明姜某与被告张某的手扶拖拉机相持挂导致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时,现场没有其它车辆及障碍物,也能够推定是与被告张某的手扶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
据此,法院以姜某驾驶摩托车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与停在路边张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相撞,应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张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在夜间停车没有开双闪,导致事故的发生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比例按三七分成。
结案后,分管该案件的法官说,现在因没开双闪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多,一个月能有好几起,而且当事人均不愿承担责任。有的作伪证,找假证人,有的在庭审中歪曲事实,其实这些都是为了证明自己开了双闪。相反,如果大家都遵守了交通规则,特别是夜间停车自动打开双闪,还用刻意去伪造辩驳吗?
法官提醒:快过年了,走亲访友频繁,夜间开车更应注意安全,自己注意了还要防备别人,开双闪是举手之劳。(来源:www.jtsgcn.com 编辑:y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