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5日A9版报道了我省将提高驾培市场准入条件,昨日记者从省运管局了解到,驾校8年以上的小车教练车(大客车、大货车10年)在9月30日前必须淘汰。
即日起,新申请准入的驾驶培训机构必须具备20辆及以上新购买的教学车辆(教学车辆应符合当地考试车辆的要求,并已实际购买)的资格条件。对已获得许可但教学车辆总数在20辆以下的培训机构,可通过新购教学车辆或与其他培训机构之间以合并、联合、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对部分偏远山区县(市)只有一家已经获得许可驾驶培训机构,因其生源的有限性,如教学车辆总数达不到20辆及以上的要求,应由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经运管所审核后逐级上报省运管局特别核定。(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