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2004年为民办事实项目的决定》(泉委【2004】23号文件)的文件精神,配合公安部17条便民措施的实施,方便驾驶人领取驾驶证,泉州市邮政特快专递,采取驾驶人自愿的原则,提供“证件送上门”服务,减少领证往返的麻烦。
一、办理及送达方式
1.办理邮寄:驾驶人在电子路考侯考室后,在自愿原则下填写驾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证制作完毕后,由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按驾驶人填写的收件地址以最快的速度送达您的手中。
2.不办理邮寄:根据泉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规定,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一份一证件到南安市大霞美车管所办证大厅证件发放窗口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二、 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
1.收费方式:本服务采用收件时付费方式,即:办证人收取驾驶证邮件时,按信封上注明的收费标准付费。
2.收费标准:按国家物委规定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收取,即每件收费20元,除此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3.邮寄事项查询专线:0595-86750300
4.投诉电话:0595-86390898
泉 州 市 邮 政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