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8月15日起,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酒后驾驶这一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昨日本报报道了今年1至7月,全市因酒后驾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有70多起,在酒风盛行的闽南,酒后驾驶现象不容忽视。
“黄法诗案”案犯也是“酒驾”
2002年4月30日晚上9时许,市区某汽车商行经理黄法诗在市区一家酒店用餐后,单独驾驶小轿车往市区另一酒店欲找三陪小姐林某。但抵达目的地后,黄想到林背着自己另有新欢,感到十分恼火,遂改变主意,不再到三楼KTV找林某,而匆匆下楼回家。当黄在酒店停车场倒车时,撞到边墙,黄愈发恼怒,随即开车狂飙。警方事后查明,黄法诗飙车中共造成无辜群众1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1人轻微伤。
黄法诗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判处死刑。警方查明,事发时黄法诗喝了少量葡萄酒驾车。
“酒驾”的海因里希安全法则
“酒精会对人的定向力、注意力、判断力造成影响。”福医大附属二院急诊科副主任王耀国说,在酒精的刺激下,人的神经系统会更兴奋,饮酒的人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可能会做出一些平时不做的事,例如不由自主地想踩油门,不停地说话或者与人吵架等。而酒精浓度达到一定程度,则对人的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这时候表现为判断力受影响、操作能力降低、疲劳、视线模糊等,这样的情况下驾车会对周围群众的安全造成威胁。
一汽车论坛曾做过酒后驾驶的调查,参与调查的司机有55.6%有过酒后驾驶的经历。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海因里希安全法则”:1∶29∶300,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
据此算来,55.6%喝过酒的司机开车上路时,会存在多大的安全隐患,对多少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实在是一个令人恐惧的概念。
让法律改变“酒文化”
“酒后驾驶对市民存在着很大的安全威胁,但不少司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伤人,酒后驾驶就不算犯罪,法律应该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想法。”本报法律顾问林晓阳律师认为,现在酒后驾驶多因其是过失行为而以交通肇事罪定罪,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这些人的侥幸心理。
“应视具体情况选择罪名与刑罚,例如在闹市伤人,可以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在偏僻的地方酒后驾驶,造成伤害不大,则可以考虑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如果是以报复社会的心态酒后驾驶伤人,则完全可以定故意杀人罪。”南京农林大学法律研究生吕斯达说,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等罪行不一定要成为既成事实,即只要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
发现驾驶员有酒后驾驶行为,就可以定罪。
“法律能够潜移默化地改变文化。”林晓阳律师认为,文化是软的,法律是硬的,一开始可能有人会选择规避法律,但慢慢地更多人会朝着法律规定的方向发展,所以应该将酒后驾驶应负的法律责任确定下来,作为一种参考模式,逐渐改变传统“酒文化”。
中心市区夜查酒后驾车
一“红脸”司机
站都站不稳
本报讯 昨夜,中心市区开展严查酒后驾驶统一行动,交警查获了3名酒后驾驶的司机以及1名涉嫌醉酒驾驶的人员。
当晚9时至11时,鲤城、丰泽交警大队在市区津淮街与刺桐路交叉路口、丰泽街与田安路交叉路口、南俊路与九一街交叉路口设点。9时50分许,在津淮街与刺桐路交叉路口,交警查获了1名涉嫌醉酒驾车的司机。“站都站不稳,只好叫人送他到医院醒酒。”丰泽交警四中队中队长林敬民说,这名驾驶员叫邱秋火,惠安人。
交警还查获了3名酒后驾驶者。市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庄金山说,对酒后驾车的人员,一律从严处罚,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同样要处罚。昨夜的检查情况还是比较好的。“这是因为宣传到位,人们不敢酒后驾车。”
又讯昨晚8时到11时,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一大队在沈海高速公路西福入口设点,查处酒后驾驶行为,共拦下了3名酒后驾驶者。此前,高速路交警已拘留了3名醉酒司机。
创建文明城市
对酒后驾车说“不”
最近,南京、杭州、上海等地接连发生酒后驾车造成人员伤亡的惨剧。自8月15日起,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时间,酒后驾车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酒后驾车危险,这点道理大家都知道,为何酒后驾车现象却屡禁不绝呢?
生性豪爽的泉州人,有无酒不成宴的习俗。朋友之间,劝酒、干杯、划拳、拼酒,酒桌上气氛非常热闹。赴宴的有车族经常面临两难选择:喝,酒后驾车违法;不喝,又扫了朋友的兴。于是,有带上药片装病不喝的,有喝一阵吐一阵勉强再战逞能的,有硬着头皮碍于面子喝的……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在悠久的“酒文化”和强势的人情世故面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者则显得底气十分不足。
事实上,明知对方开车赴宴而又强行劝酒,既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行为,又是被现代文明城市所摒弃的陋习。这种陋习完全与当前泉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背道而驰!文明城市是物质、政治、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的综合反映,其最终体现在人们言行的文明与素质的提高上。如果酒桌上陋习不改,禁止酒后驾车、市民平安出行和创建文明城市岂不成为空话?
如果说酒后驾车猛于虎,那么劝酒者无疑是在“为虎作伥”。须知司机多喝一杯酒,城市交通就多了一分危险。不对司机劝酒是尊重生命、尊重法律的表现,更是文明行为的象征。
“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安全,请勿酒后驾驶。”这条在交通主干道上经常可见的标语,每个人应当谨记心头。不仅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酒店等场所也应当承担起宣传责任,提醒司机别喝酒、喝酒别开车。司机的家人也应当在日常生活中起监管的作用,培养亲人开车不沾酒的自觉性。市民发现有人酒后驾车,应立即拨打电话举报,为创建有序、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作出实际行动。
制止酒后驾车,不仅仅要依靠集中整治行动,而且要建立长效机制,进行长期监控。不应只停留在整治时严管,平时疏忽大意。只有从重从严执法,才能让心存侥幸的酒后驾车者增强自控能力,减少酒后驾车行为。
当前,我市应以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契机,掀起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
让我们一起对酒后驾驶说“不”!
(青剑)
无证教练教开车
“麻龟”学员学车技
本报讯 晋江交警大队在开展酒后驾车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时,在一部教练车上居然发现一学员醉酒驾车,而教练没有教练证。
8月17日晚9时许,车号为闽C/1712学的教练车在市区和平路机场路口行驶时,被晋江交警拦下检查。驾驶人姓鲁,是一名学员,其酒精含量达到118mg/100ml,已达到醉酒程度。据该学员称,之前的2个多小时里他共喝了四五瓶啤酒,然后打电话要求教练带其去学车。该教练姓方,南安人,从挂靠在泉州某驾校教学员开车,该驾校正帮其申请报考教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