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下旬起,凡是参加驾驶员考试的学员必须有培训记录,才能安排下一科目考试,无培训记录者不能考驾照。
考驾照得有培训记录
“今后驾驶人员参加驾考时,必须持有培训记录,学员将培训记录报送到市运管部门
审批后,方可参加后续的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9日,市运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为了提高驾驶人员的驾驶技能,杜绝一些人在驾驶考试中敷衍了事,预计本月下旬开始,将推行驾驶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即参加考试的新学员要提交培训记录,凡是不提交培训记录的学员,将不能参加下一轮的驾考科目考试。
据介绍,目前本市的驾驶员考试虽然要求严格,但是一些驾校还是不能保证学员的学习课时,还有人为压缩课时和培训课时达不到标准的现象,致使有的学员学习机会少,还有的学员通过相关渠道勉强通过考试,致使培训质量得不到保证。
“搁浅”两年再实施
据了解,以前本市也曾要求学员参加考试时提交个人的培训记录,不过后来并没有推行下去。市运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本市曾在2007年下发相关通知,由交通部门负责驾校资格许可、驾驶员培训、教练员资格考核,公安机关负责驾驶员考试、发放驾照等。另外,学员参加考试要提交个人培训记录。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种种原因,要求学员提交个人培训记录这一制度最后并没有推行下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关键是相关部门没有衔接好,导致最终无法实施。
驾考规定引发争议
市运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与交警部门针对该规定进行具体协商,预计本月下旬实施。“这一规定真正实施后有利于提高新学员驾驶素质,同时也有利于驾培、驾考职能部门相互监督。”有关人士认为。据悉,对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政府监察、法制部门可对培训、考试和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不过也有市民对此提出异议。市民胡先生认为,实施该规定无可厚非,不过培训记录可能限制了学员灵活学车,有的学员不可能定时参加培训,只能抽空参加学习,如果培训记录不连续,将由此失效;也有驾校认为,有的学员学得快,不需要完成规定的课时,规定严格的课时培训记录反而不利于学员考试;另外,还有市民认为,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必须参加驾驶培训,只要具备驾驶技能都可参加考试,而实行培训记录限制了个别学员驾考空间,还造成了时间和经济上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