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狮讯(记者詹伟志通讯员许灿辉)去年5月24日,李某在石狮子芳路不服从交警指挥,强行闯关将交警撞伤。近日,石狮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某因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去年5月24日中午,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颜奕晖在子芳路威龙家居广场斜对面路段执勤时,李某没有戴安全帽,驾驶一辆黑色小绵羊摩托车经过。在颜奕晖打手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李某视若无睹,反而加大油门强行闯关,将颜奕晖撞倒在地,造成其头部、手臂、腰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颜奕晖的伤情属轻微伤。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采用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