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9月9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雷文明)今天召开的湖南省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法工作推进会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以抓好执法形象为突破口,带动规范执法的整体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友方、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杨琪君、常务副总队长周学农出席会议并讲话。
袁友方在讲话中指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公安机关执法量最大,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最多的警种之一,民警的执法态度好不好、执法语言文不文明、执法水平高不高、执法方式科不科学关乎公安形象,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贯通交警执法的各个环节,涉及到车管、驾管、秩序、事故处理等多个部门,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警部门的领导同志要立足于科学发展,真正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牢固树立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形象的观念,切实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袁友方指出,在纠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执法规范用语,坚持敬礼在先、请字在先、同志在先,要向交通违法当事人讲清法理、事理和情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实现执法工作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法律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对群众不理解、不满意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态度问题造成群众上访告状;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中,要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推动“一网通”建设和使用工作,尽可能为人民群众办牌办证提供方便,以执法为民的新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杨琪君在讲话中强调,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总队的总体部署,以车辆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路面执勤执法等窗口单位为重点,以规范执法用语、指挥手势、执法程序为主要内容,以开展“一口清”比武竞赛为抓手,将教育培训贯穿整个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总队出台的“双十八条”,切实坚持规范执法、服务民生,不断改进执法服务方式,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措施,积极改善执法服务态度,逐步提高执法办事效率,改善了交通民警的执法形象,提高了交通民警的执法公信力。从6月份总队组织的暗访情况来看,90%以上的受访群众认为交通民警执勤执法态度好,用语规范。益阳、湘潭、常德三市122接警速度、接警态度、案件处理评价分别居全省第一,群众满意率分别为94.4%、87.5%和90%。
全省服务群众措施稳步推进,如长沙、株洲、湘潭三地与保险行业建立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设立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有效提升了事故处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长沙、张家界、益阳、娄底等支队已将所有车型驾驶证补证、换证、提交体检证明以及行驶证补证、换证业务已经下放到了县级车管所。长沙、株洲、湘潭、邵阳、益阳、衡阳、岳阳、常德、娄底、怀化、郴州等11个支队已开展大型销售商代办牌照业务,或设立了交管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落实“双十八条”与“双百”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岳阳支队对首批19个规范执法示范创建岗进行了正式授牌,向社会宣示和承诺规范执法和服务群众的坚强决心,自觉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高支队召开了规范执法现场会,大力推广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示范标兵的经验做法,在全支队掀起了推进规范执法工作的热潮。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针对执法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狠抓执法制度建设,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全省186个交警大队建立了法制机构或设置了专职法制员,757个交警中队明确了兼职法制员,法制员在一线执法监督、审核案卷文书和执法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全省90%以上的交警大队、车管所及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有条件的窗口岗位,都设立了值日警官。值日警官在接待群众的咨询和求助,受理群众投诉和建议,及时、公正、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协助群众方便快捷办理业务,对交通民警执法、服务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完善错案追究制度,从错案责任追究范围及认定、对错案责任人的处理、错案责任追究的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对执法质量考评、控告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暴露出来的执法问题均进行了有效的倒查,形成了长效制度。四是建立健全了办案回访制度。各地通过办案回访,及时掌握了当事人对公安交管工作的诉求,了解了当事人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既密切了警民关系,也提升了执法形象。
杨琪君表示,今年下半年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根据年初确定的整体工作部署,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总体要求,结合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交通安全保卫活动,在执法形象、典型推介、双百创建、练兵比武等方面下苦功、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