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户被认定无责,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修车所需费用
●肇事驾驶员逃逸,保户的车辆损失理赔责任由谁担
●理赔结论由保险公司理赔部认定还是由法律部认定
代理人:什么情况都能赔
2005年8月3日,马肖龙在当地购买了一辆本田雅阁车,市场价为21.98万元,并支付了1万元加急费,总计22.98万元。马肖龙告诉记者,第二天,在朋友的介绍下,他与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外支公司订立了车辆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马肖龙需一年一次性缴纳6000多元保费。当时车是挂靠在北方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因为以公司名义购买保险可以打7折”。马肖龙回忆称,8月4日,他从保险公司收到了保单。根据条款内容所订,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1.98万元、人身财产损失保险金额为10万元,以及不计免赔险等,保险期限为1年。
当马肖龙被问及“代理人在签单时是否就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提前告知”时,他告诉记者,代理人称这份保单包括所有的车险种类,“不管发生任何情况,保险公司都会理赔”。
直到发生事故前,马肖龙都觉得“保险公司还不错”。他透露,此前,他的车曾不同程度地进行了维修,找保险公司理赔很快就受理了,“没想到我的车被撞得不能开了,保险公司却告诉我不能理赔。”
马肖龙:理赔程序未告知
2005年8月24日晚,马肖龙驾车在哈阿高速公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至哈阿高速公路456段处,与一辆由东掉头的现代轿车相撞,现代轿车逃离现场。马肖龙告诉记者,当时,他的车被撞得无法行驶,前右悬挂及轮胎严重受损。
“当时,我第一反应是打120交通事故处理电话,然后就拨打了95518人保公司的理赔电话。”经哈尔滨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动力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黑A60717号现代轿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离现场,构成事故的全部责任,马肖龙无责任。
马肖龙称,保险公司勘查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其代理人也赶到事故现场。他指出,“保险公司并没有现场定损,只是勘查一下就走了。”由于车辆受损严重,马肖龙不得不找专业拖车将雅阁车拖回修理厂。
“考虑到车子上了保险,我专门挑了一家比较好的修车厂进行维修。”马肖龙称,当时维修汽车花了2.6万元,加上拖车费、检车费总计3万多元。在处理完各项事务后,马肖龙找到了人保财险,希望保险公司就事故造成的3万多元费用进行理赔。马肖龙表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诉他理赔具体程序。
人保:理赔由肇事方负责
当马肖龙拿着各种费用凭证找到人保哈尔滨市道外支公司时,保险公司的回答让他难以接受。“保险公司说,因为我在整个事故中属于无责一方,因此他们不予理赔。”保险公司认为,马肖龙的损失应该向肇事车主索赔。
而当马肖龙找到交警部门,得到的回答是,肇事司机并非车主,虽然警方已经找到了肇事车辆及车主,但至今没有肇事司机的下落,因此,目前马肖龙可能无法获得肇事方的赔偿。于是,马肖龙不得不向律师进行咨询,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应当理赔并说明了理由,并建议马肖龙应当将自己的理由同人保公司的有关人员沟通。在再次得到保险公司不赔的答复后,马肖龙不得不通过律师找到保险公司。
11月22日,马肖龙再次来到人保哈分公司理赔中心,经保险公司理赔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微机查询,该案在保险公司并未查找到。理赔人员将马肖龙推至人保公司的法律部,至今没有给出任何答复。
对此,马肖龙表示,他是个“买卖人”,3万多元并不算一笔大钱,“我找律师打官司,只是希望保险公司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为了帮马肖龙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记者联系了当时进行现场勘查的人保工作人员张永辉。他表示,对于8月24日的案子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就他所知,马肖龙购买的车险是责任保险,有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对于马肖龙的情况,张永辉认为,“应该找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要求索赔”。
对此,上海豪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从事车险理赔的吕先生称,保险公司的说法并不合理。他告诉记者,2辆车相撞,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是车损险,并非第三者责任保险。因此,保户修车的费用应该由保险公司支付。
但是,当吕先生了解到马肖龙的理赔过程后称,保险公司是有原因的。他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保户的车辆被送到维修站后,维修站会先进行报价,告诉车主可能需要的费用。保户正确的做法是致电保险公司,询问该维修价格是否合适,只有在保险公司同意该维修价格后,保户才能让维修站进行维修。此外,保户不需要支付维修费,一切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给付。
吕先生表示,车险理赔不同于医疗险理赔。医疗险理赔是保户拿着账单找保险公司“报销”,而车险理赔则是保户等着保险公司来付钱。因此,吕先生称,“保户获得合理理赔的关键,是了解理赔的正确步骤。”
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保险律师李滨认为,人保公司混淆了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他指出,马肖龙的车辆因为“现代轿车”的责任导致车辆损失,马肖龙无责任,“现代轿车”车主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其损失显然应该由“现代轿车”来赔偿。这是属于侵权法律关系。
另一方面,在马肖龙又购买了人保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的情况下,马先生的车辆损失显然是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这是保险合同法律关系。
李滨表示,马肖龙既可以选择要求侵权的“现代轿车”一方进行赔偿,也可以选择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人保公司进行赔偿,这个选择权是属于马肖龙的。当然,人保公司赔偿后,可以根据《保险法》的第45条的规定要求马肖龙将向“现代轿车”一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人保公司。人保公司可以在对马肖龙赔偿后,行使代位追偿权,在人保公司的赔偿范围内要求“现代轿车”再给与人保公司赔偿。
当然,在肇事的“现代轿车”的车主已经逃逸的情况下,人保公司理赔后的追偿工作肯定是会有一定难度的,但是,这不应该是人保公司不承担合同约定的理赔责任的原因。人保公司不赔的说法显然是草率的,也是与其应该做到的尊重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合理的注意义务相矛盾的。
平安保险:“不赔!”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事故中,对方车辆负全责,我们保险公司是没有义务对无责车辆进行赔偿的,该车辆的一切损失必须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承担。”当记者告之肇事车辆逃逸,交警部门也认定无法查找时,该工作人员称,“车主如果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确实无法找到肇事驾驶人,我们才可能进行理赔,但我们公司只承担一半的车辆损失费,而另一半必须由车主自己承担。”
“但在受理之前,保险公司必须对受损的车辆进行评估,然后才可以酌情进行理赔,如果车主在我们没有勘察受损车辆的情况下,对受损车辆直接进行修理,然后凭修车发票到我们公司申请理赔,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是不予受理的。”平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补充说。
中国人保:“如果责任全在对方车辆的话,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如果对方车辆经过交警部门认定确实无法查找,我们再对该车进行定损(在这之前车主必须要在48小时之内向我们报案),对于定损之后的修理费用我们只承担其中的70%,还有30%的免赔额是由车主自己承担的。”中国人保的工作人员如是回答。
与此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理赔的方式有章可循,理赔部门是经过对受损车辆的核算后才这样决定的。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对于这类事故的理赔方式及态度,我们和别的保险公司没有什么不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责任不在保户,车辆损失所需的维修费用等由对方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如果肇事车辆逃逸,经交警部门认定确实无法查找,保险公司会对受损车辆进行赔偿,但我们只赔车辆损失的80%,其余的20%是我们免赔的。”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指出,对于解决这种特殊理赔的案子,保险公司的处理程序跟处理一般的车险是一样的。
华泰保险:华泰保险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对于这种情况,具体赔多少是说不清楚的,我们要根据车辆损坏的程度来定,但其中肯定有一定的免赔额,保险公司对免赔率没有具体的规定,免赔率的多少要根据对车辆的定损程度来决定。”
“遇到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尽快解决的,我们先由专门的部门对该车辆进行定损,再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赔偿的金额,最后由核赔人出具具体的赔偿金额。”华泰保险的工作人员最后表示。
太平洋保险:“如果责任在对方车辆而肇事车辆又没办法找到的情况下,只要投保人持有交警部门的有关证明(证明车辆而肇事车辆确实没有办法查找),到保险公司按正常的程序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一旦受理,我们就会尽最大的能力来承担投保人车辆的损失费用。”太平洋保险的工作人员表示。
“投保人不必担心得到赔偿金额的多少,我们公司的免赔率只有10%,而余下的90%都会由我们保险公司承担,也就是说车辆损失的大部分由我们公司承担。”太平洋保险的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