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周杰在其博客中讲述了三个月前“酒后驾车”事件的前因后果,在博客中他感慨这几个月来所经历的压力和无奈。博客原文如下:
无奈啊~本来已经不愿再纠缠于六月车祸是非中的我,又不得不出来说那件听得人想吐说的人更想吐的事情。谢谢大家关心,在这里,对你们澄清一些事情。之所以是今天,之所以是现在,完全是因为事态根本不可能按我的理想发展,使我必须对喜欢我,关心我的人有所交代。这几个月时间里,一件简单的车祸,变得纷繁复杂,各种媒体上铺天盖地的炒作、跟风甚至不顾事实的歪曲编造,一度让我措手不及。生活远远胜于我演过的任何剧情。
今年六月的那天,我参加完朋友的聚会,回家路上遇到了这起车祸,这是我第一次亲身经历的车祸,情急之下,我做了一个当事人本能的也是最应该做的事情后,离开了现场。我从来不否认,我离开现场欠考虑,但这个跟逃逸是两回事。直至今日我依然这么认为。没想到,在后来的几天时间里,我已经被媒体和网友定了罪,原因只是因大家无法理解我为何离开现场,人们猜测我喝了酒才离开的,虽然,没有人能拿出证据。听说有人在现场闻到了我的酒气,且不说我的生活习惯是不喜欢喝酒的,在后来无论是交警队去事发前我去过的那些场所做的调查和我离开现场时出租车司机的证言,还是《今日说法》找到的第一个到现场的目击者的回忆,都说明说我满身酒气是子虚乌有的。可为什么,人们还是愿意相信,我是因酒后驾车才离开现场呢?为什么大家都宁愿相信道听徒说,而不愿意相信事实呢?这是我一直在反省的问题。
在铺天盖地的负面舆论下,我的家人也在默默地陪我一起承担压力,为了对爱我的家人和朋友一个交代,我在沉默了一个多月后,接受了西安的媒体采访,一天以后,我又接受了北京的媒体采访,本意是希望尽可能还事实一个本来面目。结果我错了,当时根本没有太多的人关心事实本身,大家只是关心我是不是向伤者当面道过歉。这次的澄清非常失败。几乎没有人认真地去听我在说什么。我再也不想重复我为什么没有在那个时间段亲自去医院,以我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从头到尾我都不希望我的任何一个举动成为新一轮炒作的目标。在我的原则里,车祸不是一件可以拿来炒作的事情,我不管别人怎么想。以至于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诱导下,伤者对我由理解到抱怨,这些事情,我只需要向伤者解释。事实是,在没有舆论的干预下,我和伤者及伤者的家人顺利见面,并且沟通得很好,他们都是通情达理的善良的人,我很感谢他们的理解。
关于我为什么撤诉。我一直希望这件事能回归到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中来,而且,我一直不希望打官司,希望能尽量正常低调地解决问题。但所有的事情都变化得太突然,我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法律经验很无奈。起诉本身就不是我所愿,是迫不得已的决定而已,而且我常常想,我也是个普通的公民,起诉只是正常的表达意愿的方式,法律是赋予了我这样的权利的,可事情就是这么奇怪,一个如此正常的事情,也会引起那么大的波澜。在探望伤者的时候,我看到伤者和她的家人是那么希望早点了结这件事情恢复平静的生活。我立刻决定请求律师选择撤诉。可是,事情并不顺利,不知什么原因,导致了撤诉没有实现。现在,被告方已经反诉,看来和解成了一个美好的希望,这个官司只能打下去了。
事情过去了三个月零十天了,我心里经历的起伏变化,不足为外人道。只是这期间,某些媒体的报道角度,真让我唏嘘。只说最近的两件事情。9月2日,有媒体报出出租汽车公司反诉追加赔偿的新闻,9月3日,网络媒体就马上配合刊登出了我于8月22日跟人见面的照片,配图的说明让我哭笑不得,且不说里面挑拨的用意,仅标题就能找出两个不负责任的地方。标题是“周杰夜对三美开怀畅饮意气风发雇司机也要泡夜店”,首先,那天我面前摆放着自带的半瓶矿泉水,哪里来的“开怀畅饮”。其次,我只是在丽都户外的广场上跟一个朋友见了不到十分钟的面(在坐两位女性我根本不认识)就上车回家了,怎么成了泡夜店了?。9月8日,我的律师去法院递交材料被媒体报道出来,9月9日,网络上便出现了我的一组很多天以前被偷一拍的照片。朋友告诉我以后,我上网看了一下,这些东拼西凑的照片,跟配图文字根本不能形成勾连,可就是这么奇怪,这些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的一个没来由的新闻,却被各种媒体转载。又形成了新的话题,那就是,周杰怎么能又开车了呢?周杰目无法纪公然无照驾驶?天呐~~~厚厚朋友~~~省省吧别瞎折腾了多累呀。今天我告诉大家,周杰确实又开车了,因为他早就重新通过了考试,拿回了驾照有开车的权利,并且是电脑考题无法做弊当场打分,一切都是按法律的正常程序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