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淄博频道电(张忠利 曹利 魏杰 翟国利 )11月12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成功侦破“11.11”致人死亡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抓获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人周村区南郊镇西陈村刘某某并查获鲁CK30**号轻型普通货车。
11月11日23时许,博山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翟某某报警称:在北博山洪山口村处,他的父亲被车撞伤,伤势严重,肇事车逃逸,不知道车型和车号。接警后,博山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过勘查发现现场留有一具男性尸体,经过仔细搜索还发现了一个从肇事车辆上脱落的后视镜。经现场询问,该受害人为博山区北博山镇洪山口村村民翟某某。民警立即将该情况向大队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逃逸案件侦破预案》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一方面根据现场勘查确定的车辆逃逸路线进行搜索;另一方面到汽车修理行业对现场遗留的后视镜进行识别,进一步确定逃逸车辆类别。
12日早上正当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时,博山大队接到周村大队事故处理科通报,有一个叫刘某某的驾驶人到事故处理科自首。博山大队立即派员赶赴周村进行调查,经过对刘某某和相关证人进行询问证实:2009年11月11日22时30分左右,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西陈村95号刘某某驾驶鲁CK30**号轻型普通货车顺博沂路由东往西行驶,当行驶至洪山口村路段时,将由南往北步行过公路的淄博市博山区北博山镇洪山口村翟某某碰撞碾压致当场死亡。事故后,刘某某驾车逃逸。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