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全部签署赔偿协议,最高可获63万
新快报讯(记者李小敏)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昨日,仍逗留在威海市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11·12”特大交通事故遇难者亲属,正式签订了有关赔偿问题的协议书。根据协议,遇难者赔款最高的达到人民币63万元,最低的也有53万元。今日,大部分亲属将乘早上的班机返回广州。
据了解,昨日,在当地交警部门已经宣布事故定性为交通事故,由肇事方海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和驾驶人李迅建负全责的基础上,在当地市委、市政府的多日调解下,13名遇难者的亲属正式与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签订了赔款意见达成的协议书,每位遇难者单独一份。协议书内容包括依照《2009年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由海景公司支付的赔款以及平安保险公司的座位险38万元。协议书最终赔款数额中,最高的达到53万元,最少的43万元。另外,广州凤凰旅行社购买的意外险每人10万元,由广州的保险公司单独支付,不在协议书范围内,也就是说,此次遇难者亲属所能拿到的最终赔款,总数最高的将达到63万元。
在赔款问题最终达成协议后,遇难者遗体也于昨日开始陆续火化。至此,威海“11·12”特大交通事故善后工作宣告结束。今日早上,43名遇难者亲属将搭乘飞机,返回广州。另有11名亲属因为惧怕乘坐飞机,由当地部门安排在后天从青岛乘坐火车返回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