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的不断增长,近日,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出台了包括以 “学员事故率”考核驾校等办法在内的一系列措施,以加强对车管、驾管工作的管理力度。
按照规定,交警部门建立了驾校培训质量追踪和通报制度,对发生责任事故人数占总培训人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驾
校停止考试,并通报驾校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培训资格。同时交警部门完善了各科目考试的 “日报制度”,对连续两次及格率均达不到80%以上的驾校,责令其停业整顿。
为进一步便民、为民,交警部门完善了整治“车托”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厅实行干部轮流值班制和门前秩序三包制,以净化车管大厅的环境。此外,交警部门还建立 “交通安全服务站”和 “流动车管所”,实行延伸服务,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全部下放,让群众就近可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