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车管所考试中心工作人员陈明“手握实权”,能够直接进入微机,将驾考学员考试成绩输入到公安部的全国联网系统内。她曾拒绝过“串串”的诱惑,当“串串”先后给她送上巨额现金后,她大开“绿灯”,一年时间就让2200名学员的驾照考试“软过成功”。昨日记者独家了解到,29岁的陈明因为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起初拒绝“串串”要求
1979年出生的陈明,2002年11月到市交管局车管所上班,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2007年11月,市车管所考试中心为了规范管理,在考试中心成立了“科目二”的微机录入室。由于人手不够,陈明自告奋勇愿意前去帮手。
陈明由管理资料的档案科,调整至“科目二”微机录入室,担任专职的微机录入员,一直到案发。
据法院审理查明,考试中心还以在编的车管所民警宋某某等三人的名义,向车管所申请了三个口令及用户名,让陈明录入驾考“科目二”成绩时使用。
只要驾考“科目二”成绩一经录入,即进入公安部全国联网系统,成为该科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
有了“实权”的陈明,立即成为消息灵通的“串串”眼中的香饽饽。2008年春节后,在一次饭局后,“串串”张某希望陈明帮忙,能够直接录入他提供的各驾校相关驾考人员“科目二”考试资料。
陈明告诉他,这很困难,因为考试成绩只能由车管所专职人员提供给她。而且一经录入,就进入到公安部统一驾驶员资格考试管理系统中,成为永久记录。她拒绝了张某的请求。
尝到甜头违法“软过”
张某并未放弃这棵“摇钱树”,随后他又多次请陈明购物消费,全部由他“埋单”,终于成功将陈明“说服”,同意将张某提供的名单直接录入到微机之中。
为了检验陈明的办事效率,张某先“投石问路”。去年春节刚过完,张某便私刻了车管所考试中心某副主任的私章,又模仿此副主任的签名,加盖在驾校提供的准考证上。他找到陈明,将10个伪造的驾驶员资格考试“科目二”成绩单交给陈明。
在收下张某的1000元现金后,陈明立即将这些“考生”的科目二成绩录为合格。见陈明办事效率“还可以”,张某又在去年春节后至去年6月期间,多次找到陈明,要求陈明将其提供的名单上的“科目二”成绩录为合格。陈明一一照办,共收受现金8900元。
在建立起“良好合作”关系后,张某开始加大“投入力度”。
张某从2008年6月至今年春节后,让綦江天鹅驾校、綦江吉祥驾校、重庆益达驾校陈家桥分校约1200名学员的“科目二”考试通过了“软过”。为了答谢陈明,他先后14次以ATM转账和存款方式,将约12万元存入陈明的丈夫杜某的建设银行账户内。
据法院审理查明,陈明还在去年接受了洪阳驾校校长段玫找她办理“软过”1000名左右的学员。一共收了洪阳驾校3万多元。
在审理中,法院调取了大量的资料。重庆吉祥驾校证明材料显示,该校2008年8月至今年2月,通过张某,找到陈明办理学员“科目二”的“软过”70人,交给张某共计4万多元。重庆益达驾校培训中心陈家桥分校证明,该校从2008年8月到2009年春,通过张某办理“科目二”“软过”共计300多人,给张某费用共计17.5万元。
“串串”行贿获刑一年
今年6月,张某行贿一事被市民举报,6月25日张某被捉获。两天后,陈明也被抓获。今年11月10日,张某因行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九龙坡法院在审理陈明一案后认为,陈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感谢费”14.3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购成了受贿罪。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司法机关是以工作为名通知陈明到单位后将其捉获,不属她主动投案,辩护人认为陈明不宜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自首情节的理由不能成立。
法院一审判处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于她未予退出的赃款4.38万元,予以继续追缴。
而在3月15日,主城区的诚信驾校和吉成驾校,因为收受“软过费”遭遇重罚,被停考15天。昨日记者先后致电綦江天鹅驾校,綦江吉祥驾校和洪阳驾校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驾校仍然正常招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