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2月30日,公安部通报,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均下降近40%。
公安部已下发相关指导意见,将通过设立机动执法队伍、推广异地用警、鼓励扶持“酒后代驾”等措施,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严格查处酒后驾驶的长效工作机制。
酒驾整治效果明显
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0.4万起
“专项行动结束,但管理措施加大。”
近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严格查处酒后驾驶长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严格查处酒后驾驶的长效工作机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钊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0.4万起,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均下降近40%。
“严管酒驾,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整治行动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的理念已渐入人心。
查处酒驾有三难
任务风险较高,执法装备缺乏,执法干扰尚存
“查处酒后驾驶不光辛苦,还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任务。”刘钊介绍,由于一些当事人已处于醉酒状态,被查获时借着酒劲辱骂、围攻殴打民警的事情常有发生。
个别心虚的嫌疑人一看有查酒驾的民警,下车就跑,有的甚至不顾一切,冲关闯卡,驾车冲撞民警以躲避检查。交通民警因查处酒驾被驾驶人冲撞受伤、牺牲的案件屡有发生。
专项行动期间,仅河北省就发生3000余次拒绝检查、威胁辱骂执勤民警事件,30余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冲撞、袭击民警的恶性事件,导致1名民警殉职,9名民警受伤。
为保障整治行动切实取得实效,全国广大一线交通民警付出了巨大的辛劳。
据不完全统计,
“把气吹在帽子上,闻是否有酒味”——这种不可思议的查处酒驾方式,虽是个别现象,但较典型地反映了有的地方执法装备不足的问题。
据了解,在中西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因酒精检测仪不够用,导致取证难和认定准确性不高等诸多问题。
此外,执法干扰也是影响严查酒驾的问题之一。刘钊分析说,这一问题主要存在于一些基层县乡,其原因是“拒绝酒驾”的氛围还没有形成,一些人甚至是个别乡镇干部,还不把酒驾当回事儿,说情风还时不时影响执法。
严惩酒驾成常态
设立机动执法队伍、推广异地用警、鼓励扶持“酒后代驾”
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遏制酒后驾驶,公安部专门发出指导意见,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严格查处酒后驾驶的长效工作机制。
杨钧介绍,为避免执法干扰、确保违法处罚到位,公安部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在第一时间将违法信息录入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交管、法制、监管部门联动,快速审核、快速执行、执行到位。
公安部要求各地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地段,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继续不定期地组织查处酒后驾驶的统一行动。
同时,组建以查处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主要职责的机动执法队伍,灵活机动地组织行动;推广异地用警方式,抽调各单位民警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执法。
在严厉开展执法活动的同时,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鼓励推行“酒后代驾”服务,推广设立“劝诫酒后驾车义务宣传员”做法。
法律修改已启动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酒后驾驶处罚过轻
据了解,
北京市仅在
一边是公众谴责、查处“零容忍”,一边却是个别人依然铤而走险。
12月中上旬,公安部联合多家网站就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征求群众意见,数万名网民表达了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危险交通行为的意见,在列出的近20种危险交通行为中,有近七成群众认为酒后驾驶最危险,位居危险驾驶行为第一。另据某社会调查中心组织的一次网上调查显示,96.6%的人承认身边存在酒后驾驶现象。
这些事实再次引起人们的思考,酒后驾驶屡禁不止,是不是因为现有法律规定处罚过轻?
清华大学教授张明楷认为:“现在法律规定有一定局限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酒后驾驶处罚过轻,国外多数国家都是立法上从严,规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
还有一些专家建议,酒后驾驶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痼疾顽症,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必要修改完善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资格罚和人身罚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震慑和惩戒作用。
据了解,近日公安部公布了将于明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明确规定,酒后驾驶者,其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工作正在研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