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参加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时,看到桌子上有份报纸登了个故事:有个德国人在雪夜闯了红灯,被一个睡不着觉的老太太发现。
没几天,保险公司的电话到了:“你闯了红灯,保险费从明天开始增加1%。”
这个人想去退保,但他找到另一家保险公司,结果一样。
没多久,太太问他:“银行怎么突然通知我们,购房的分期付款从15年改成10年?”
他儿子也回来说,“爸爸,老师叫我把学费用现金送过去,说不能分期付款了”……
一次交通违法行为,让一个德国家庭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昨天的会议,也传递出这方面的信息:今年,浙江将探索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实行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挂钩;还将探索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与银行信用记录挂钩制度,把交通违法处罚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
国内已有城市这么做了。去年底,江苏推出交强险新政,其中醉驾、超速70%、高速公路违法调头、肇事逃逸等7种行为的保费费率拟上浮60%;酒驾、超载、闯红灯、违法变道等,费率上浮10%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