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驾校总机:40004-10001

福建驾校网站联盟: 福州 | 厦门 | 漳州 | 宁波
泉州驾校网_城达驾校泉州驾校网_安发驾校泉州驾校网_万龙万顺泉州驾校网_东方驾校泉州驾校网_惠安联盛驾校泉州驾校网_广告位招租
泉州驾校网_认证1
  驾校人气 学员点评
1 禾协驾校 25438次 1.0分
2 金亨驾校 23623次 1.0分
3 中营驾校 13240次 2.0分
4 鑫盛驾校 13193次 1.0分
5 茂荣驾校 11661次 1.0分
6 永辉驾校 9488次 2.0分
7 畅安驾校 9216次 1.0分
8 华顺驾校 6862次 1.0分
9 泉源驾校 5549次 1.0分
10 山美驾校 5344次 1.0分
11 永春驾校 2596次 1.0分
12 华远驾校 2568次 1.0分
13 佳明驾校 2445次 1.0分
14 达安驾校 2111次 1.0分

【环江】委托招收学员收费不办证起争执

2010/3/18 来源:泉州驾校网 访问数:1303 我要评论(0)

    为拓展业务,驾校及承包人委托一名摩托车销售店主代为招收学员。受托人将收取的学员学费交给承包人,却迟迟未能获得相应的驾驶证,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承包人返还学费,驾校承担连带责任。日前,一审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受托人的诉讼请求。

受托招学员 未获办驾驶证起纠纷

    蒙滔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的个体户。200731,蒙滔和环江县一家驾校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自2007312008228,承包金为20万元(含税)。按合同约定,蒙滔在承包期间自主招收学员、自主培训、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蒙滔觉得,去摩托车销售店购车的人多半要学车取得驾驶证,与卖车的店主合作效果更好。于是找到摩托车销售店的店主莫耀明,口头达成委托协议,由莫耀明帮招收学员,办一张三轮摩托车D证需交650元,两轮摩托车E证为550元。“当时蒙滔说学员不需要考试,只要交钱就可代办驾驶证。我见他是驾校的工作人员,便相信他的话。”出于拓展业务的需要,以便收到更多的摩托车驾驶学员,2007413,驾校为莫耀明出具了招收学员的书面委托书。这样,莫耀明便放心去开展学员的招收工作。

    自同年5月至10月,莫耀明先后3次将收到学员交来的学费共计55550元交给蒙滔。蒙滔每次收到费用,都给莫耀明出具了收据。“这些费用是我按规定收了近百名学员的学费,钱都交给了蒙滔。”莫耀明说,按约定早该办得驾驶证了,可直到20098月,蒙滔不仅没把学员的驾驶证交给他,而且他多次要求退款,蒙滔都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拒不退还。“学员们拿不到证就到我的门面找麻烦,我解释得口干舌燥也没管用,他们就是要我退钱。更可气的是,有的学员还强行拿我的财物抵款。”莫耀明说他好心帮驾校和蒙滔办事,没想到会遭遇这样的结局,为平息学员的怨气,他无奈只得东凑西借,将钱如数退还给学员。

诉退还学费 承包人和驾校拒担责

    莫耀明觉得这事是蒙滔先委托他办才引起的,他的损失应该由蒙滔承担,驾校也要负连带责任。在协商退款未果后,2009821,莫耀明向环江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蒙滔退还收取的费用55550元,驾校负连带责任。他向法院提供了驾校的委托书和蒙滔出具的收款收据。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债权纠纷案。

    同年1027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蒙滔承认他在承包驾校期间委托莫耀明代招学员的事实,但否认莫耀明称至今未办妥驾驶证的说法。他说自己就亲自带有学员去参加考试,而且有部分学员已领得了驾驶证。蒙滔向法庭提供了两份证据:一是2名学员的摩托车驾驶证复印件;二是2009112环江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出具《关于调查驾驶人申领情况的复函》,证实韦某等30人分别在200971599已领到准驾的ED证。莫耀明对蒙滔提供的这两份证据不予认可。

    “我自己不是办证单位人员,只是为莫耀明及学员提供办证的途径,至于有多少学员领得证我无法知道。”蒙滔认为,莫耀明起诉他退还费用没有事实依据,理由不充分,请求法院驳回莫耀明的诉讼请求。

    “虽说驾校为扩展业务委托过莫耀明招收学员,但驾校没有指示莫耀明收到学员学费交给其他人。蒙滔只是承包人,不是驾校的工作人员,驾校并没有委托蒙滔到莫耀明处收取任何费用。此外,驾校收费完全是按文件标准,根本不存在D650元、E550元的收费项目。按莫耀明说的收费标准,是超过驾校规定的。既然驾校没有收到莫耀明交来的学员的办证费,要求驾校与蒙滔互负连带赔偿责任,于法无据。”驾校的代理人如是辩解。

债务属合法 一审判两被告退学费

    环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蒙滔与驾校签订的承包合同书,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蒙滔在承包驾校期间,先后3次收到莫耀明交来的学员学费共计55550元的事实存在,但蒙滔未能按约定办得证件交给对方,产生了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莫耀明请求蒙滔退还学员学费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予以支持。蒙滔以已带部分学员去培训考试,有的学员已经得驾驶证为由拒绝退还学费,但又举不出足够的证据证实自己给莫耀明办了多少本驾驶证和这笔费用的开支情况,故对其辩解不予采信。

    法院指出,驾校是发包方,蒙滔是承包方,莫耀明在此承包期间受驾校和蒙滔委托招收学员,并将学费交给了蒙滔,蒙滔和驾校均有义务将办证手续完善给莫耀明。因驾校存在监管不力的过错,故对因未办妥证件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驾校以没有指示莫耀明收到学员费用后交付他人和没有过错为抗辩理由,却举不出不与蒙滔互负连带返还责任的证据,故对其不承担连带返还学费责任的主张不予采信。

    20091229,环江县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第87条和第108条的规定,判决蒙滔返还莫耀明的学员费用共计5555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驾校与蒙滔互负连带返还责任。

    法院送达判决书后,驾校和蒙滔在法定期内提出上诉。目前此案尚在二审中。

    (文中人名为化名)

    相关法律

    《民法通则》第4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87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108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发表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1303人参与) 查看评论>
登入会员发布 匿名发布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