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最新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从4月1号起,申办和使用机动车“驾照”将会出现一些较大的变化。
4月1号起,新增加三类残疾人可以申请拥有机动车驾驶执照。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将喷涂统一标识,便于得到各种帮助。
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士可申领专用的“C
另外,从4月1号起,摩托车驾驶证的申领将大大简化,可在暂住地就近申领,无需再回到户籍地。
新规定还对驾驶证的审验、补领以及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等条款也做了调整和补充。比如饮酒后驾车、在高速路上掉头、逆行等,将由一次扣除6分变为扣除12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新规定可登陆交管部门的网站进行查询。
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4月1日起施行,在新规即将实施以前,本报记者采访了我省交警部门,有关专家详细解读了新规的“三大特点”
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身体条件,保障残疾人权益。公安部近年来,通过实施便民利民措施、修改部令等形式,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汽车,满足了部分残疾人驾车出行的需求。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逐步放开、稳步推进的原则,新规放宽了右下肢、双下肢等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
详解新规
更多残疾人圆驾车梦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但能自主坐立,可申请驾驶证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警介绍,新规涉及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有17条。增加了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有听力障碍的人员申请驾驶证,放宽了对驾驶小型汽车手指条件的限制。具体讲,从下肢、手指、听力三个方面进一步放宽了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五类残疾人可驾驶机动车
1.左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C2),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2.右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3.双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4.有听力障碍的人员,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5.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残疾人考照与健全人标准相同
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程序及考试内容,与健全人相比有没有什么不同?昨日,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杨辉说,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考试标准与健全人完全相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曹保国说,确定了承担我省残疾人申请驾证体检任务的11家专门医疗机构。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残疾人249万人,其中肢残人数达59.8万人,下肢残疾约7万人。参照健全人总人数与申领驾驶证者人数比例,预计我省将有4000—5000人,很可能会在新政实施后申请驾驶证。
目前,省卫生厅指定的承担残疾人申领和使用驾驶证体检的专门机构,均为公立综合医院,具体是:西安市中心医院、宝鸡中医医院、咸阳市第一医院、渭南市中心医院、铜川市人民医院、延安市人民医院、榆林市第四医院、汉中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中心医院、商洛市中心医院、杨凌示范区医院。
专用标志 体现“关爱”和“优先”
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时,应当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便于其他车辆注意礼让,为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特别关爱,并保障残疾驾驶人在停车泊位等方面的优先权。
鉴于辅助装置的安装和拆卸,直接影响车辆的安全操纵,应当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不得擅自安装和拆卸。
为避免对辅助装置的误操作带来安全隐患,不应允许其他人驾驶残疾人驾驶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泊车优先2%泊车位残疾人专用
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为国际通用的蓝色轮椅残疾人标志图案,供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时在车身上设置。设置时,应在驾驶车辆的前后分别粘贴且粘贴的位置应距离地面0.4m以上1.2m以下。
这项规定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一是警示其他车辆注意安全和礼让。二是保障停车泊位等方面享有优先权,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明确规定了路内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2%。
特点
进一步推出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办理驾驶证。简化了办事程序,为群众办理驾驶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增加了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被注销的救济措施,解决群众反映较多、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按照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的原则,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
详解新规
新规有7项便民措施
简化摩托车驾证办理程序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新规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进一步简化了摩托车驾驶证的申领程序。群众申请摩托车驾驶证,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
暂住地可申领摩托驾证
摩托车已成为外出务工人员的重要交通工具,为方便在暂住地生活的群众驾驶摩托车出行,新规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
恢复驾驶资格程序简化
目前,一些驾驶人因种种原因,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换证或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造成驾驶证被注销,对群众影响较大。新规规定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以前,被注销驾证的驾驶人,为了领到驾证还要重复缴费,重考进场地考试,以后就可以省去这些环节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曹保国说。
延长体检间隔期限
针对群众反映驾驶人身体检查过于频繁的问题,新规改进了驾驶人的体检制度,延长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该措施实施后,约6000万名驾驶人不必每年进行身体条件检查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驾驶人,借鉴了国外的做法,仍然保留了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规定,因为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人身体条件变化比较大,容易出现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
新规规定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延期申请可以由驾驶人本人申请,也可以由他人代为申请。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人的身一份一证明、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延期事由证明文件是申请人服兵役、出国(境)的证明文件,文件应当能够反映申请人在服兵役、出国(境)期间无法换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自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期或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记分周期结束日期开始计算。
代办驾驶证范围扩大
新规扩大了允许代办驾驶证业务的范围,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纳入可委托办理的范围,进一步方便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人在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驾驶证业务时,需要提交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一份一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允许代理人代办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不是允许代替驾驶人参加身体检查,驾驶人的身体检查必须由本人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二是代理人可以是自己的亲友、同事,如果选择中介机构代理,建议选择有资质的,以防上当受骗。
减少交通违法记分项目
按照进一步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的原则,减少了记分项目。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
一是取消了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包括: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和肇事车,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或二轮摩托车载人,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在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或者特种车辆,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违反警告标志和警告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时观看电视,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二是合并了9种性质类似、分值相同的交通违法行为项目。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2类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将不按规定超车、让行、逆向行驶等3类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将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与不按规定超车2类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将饮酒后驾驶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类交通违法行为合并。
三是降低了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由6分降低为3分。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
特点
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突出管理针对性。针对目前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偏低、恶意补领驾驶证突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交通违法记分制度,严格驾驶证补领程序,改进驾驶证审验方式,加强对驾驶人主观过错大、后果严重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详解新规
严重交通违法将重罚
部分驾驶人以驾驶证丢失为由向车管所恶意申请补领驾驶证,有的甚至在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以欺骗手段补领,一人拥有多本驾驶证,以逃避路面执勤民警的管理和处罚。这种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混乱。
为此,新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对于原驾驶证丢失,补领驾驶证后又找到原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将原驾驶证交车辆管理所或自行销毁,不得同时使用。”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警称,目前,每本驾驶证都有唯一编号,并实行了计算机溯源管理,驾驶人申请补领了新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及编号将在驾驶证管理系统中被标注为失效。
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一次记12分
近年来,酒后驾驶等因驾驶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危害。
为进一步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按照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与惩处力度相符合的原则,对部分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大、容易导致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新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新增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记分达12分未参加交法考试
不予换发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国对驾驶证实行审验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换发驾驶证时,应当对驾驶证进行审验。驾驶证审验制度,是加强驾驶人日常管理的重要措施。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证审验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新规规定:车辆管理所在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降级换证、转入等换证业务时,对其驾驶证进行审验。对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不予换发驾驶证。
根据该规定,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应当先行处理完毕;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驾驶证的许可条件的,应当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或者申请注销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应当先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参加考试合格。
新规设定了驾驶证注销制度,有以下8种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死亡的;
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提出注销申请的;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未换证的;
超过规定时间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年龄在60周岁或者70周岁以上持有不适合准驾车型驾驶证的;
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