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鼓山大桥桥下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名骑车男子被撞死,肇事司机弃车逃逸。当晚,肇事司机杨某端被抓获。
24日19时许,仓山交巡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在鼓山大桥下,被车牌号为闽AS0661的小型客车撞后当场死亡,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启用处置重大交通事故预案,兵分四路分别开展寻找报警人调查取证、现场调查取证、车辆信息比对研判、视频监控录像搜寻等工作。
经查,肇事车辆在2005年过户了,而机动车查询系统中留下的车辆所有人联系电话是旧车主的。民警另辟蹊径,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查询发现,肇事车在福州有几十条违法记录。接受过处理的有7人,民警筛选发现,其中2人违法记录较多,以杨某端为最。随后民警通过综合查询系统查到杨某端的联系方式和居住地址,前往杨家,将其带到仓山交巡警大队。
当晚10时许,民警对杨某端进行突击预审。一开始,他支支吾吾,常常出现自相矛盾的陈述。他说,事发时是其公司的一名员工开车撞了人,该员工已离开福州,联系不上了。
仓山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怡查看笔录后发现,杨某端的说法有多处疑点。第二次预审时,张怡故意将杨某端的手机拿来,当着他的面查看其手机通话记录。杨某端的脸立刻变得惨白,坐立不安,豆大的汗珠滴了下来。到昨日凌晨4时,他终于承认,当时正是他驾驶闽AS0661小型客车撞死人,因害怕承担责任而逃逸。
25日下午,面对记者,杨某端一直用双手遮着脸,低着头,声音嘶哑。他告诉记者,事发时天色昏暗,又刚好与一部运砂车交会,视线不好。骑自行车的男子当时与他的车同向行驶,并夹在运砂车之间,当他发现骑车男子时,刹车已经不不及了。
杨某端说,撞人后他还下车看了下,发现对方已死还报警了。之后,他越想越害怕,想到自己有家有企业,如果被发现撞死人,肯定什么都没了,他便弃车逃了。事后,他还企图找人顶包,但都被拒绝了。
据了解,杨某端为仓山区城门镇某电动工具公司老板。目前,他已被刑事拘留。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表示,交通肇事罪一般在三年以内量刑,但逃逸会加重刑罚。有加重情节的,刑期可能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