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公安部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正式执行。与旧版记分办法相比,新规一次性扣12分的项目从7项减少到6项,除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这两条之外,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等4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在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同时,新规定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取消了“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等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合并了9种项目。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
严惩酒驾、高速调头、超载、套牌
旧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会记12分,而新规更严厉,只要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醉酒驾驶的“成本”是:醉酒驾驶=15日拘留+1500元罚款+驾照作废+重考+交强险费率最高上浮60%,而对于酒后驾驶除不拘留,及罚款500元外,其他处罚和醉酒驾驶则是完全一样,即:酒后驾驶=500元罚款+驾照作废+重考+交强险费率最高上浮60%。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旧版规定扣6分,新规加重了处罚,一次性扣12分。
有些人为了逃避处罚,会想办法用套牌、假证,或者在牌照上做点手脚涂改号牌,旧规定对前者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涂改号牌的只扣3分。新规定中,对前者直接扣12分,对后者也加重处罚扣6分。
喝多少酒算酒后驾车?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车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于或等于20毫克,同时小于80毫克属于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酒驾车。
交警部门去年曾做过一次测试,因为每个人的身体素质和生理因素的不同以及吸收时间的长短等因素,会对酒精含量测试有一定的影响,但通俗地说,喝一大杯啤酒就可能定为酒后驾车,喝两瓶啤酒或者三四两低度白酒就属于醉酒驾驶。
堵车借道穿插进行处罚
新交法还规定: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新增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此外,新规定进一步细化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规定,杜绝恶意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对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新规定对于私家车的部分违规行为也将开始或加大处罚:首先是私家车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下的扣2分;另外,未系安全带以前扣1份,新规增加到2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以前扣2分,以后扣3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如果上路,也将被扣3分。
五类残疾人将可驾驶机动车
让更多残疾人可驾车出行,是此次规定修改的另一特点。
新规定明确,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办理驾驶证更方便
让百姓办理驾驶证业务更便利,是此次修改的另一大特点。
新规定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在申领程序上,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申请人可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 ( 熊菁)
交法扣分新规则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9.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8.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4.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5.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6.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7.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不按规定会车的;
3.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